ST海越: 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-世界时讯

证券之星   2023-05-09 19:05:18

股票代码:600387       股票简称:ST 海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临 2023-034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

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

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  重要内容提示:

  ●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海越能源”)股票于

达 12%以上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。

  ●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,截止本公告披露日,不存在应

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。

  一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

  公司股票于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5 日、5 月 8 日、5 月 9 日连续 3 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

跌幅偏离值累计达 12%以上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属于

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。

  二、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

  (一)生产经营情况

  经公司自查,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,市场环境、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

整,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,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,公司不存在应披露

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。

  (二)重大事项情况

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》。2022 年度,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供应商转移资

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。2022 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 5.54 亿

元,2022 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 1.97 亿元,2022 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 3.56 亿

元,截至公司 2022 年年报披露日,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。

  为此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了否定意见的《2022 年度

内部控制审计报告》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第 9.8.1 条规定,公

司股票于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5 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4 月

告》(临 2023-029 号)、《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

停牌的提示性公告》(临 2023-020 号)。

  (三)其他影响股价的事项

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》。公司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 2023 年 5

月 8 日起 6 个月内,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,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 415

万元,不超过 705 万元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5 日披露的《海越能源

关于公司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》(临 2023-032

号)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副总经理覃震先生于 5 月 9 日增持公司股票

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实施增持。

  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,截至目前,除了在指定信息披露

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,公司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均不存在与公

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、发行股份、上

市公司收购、债务重组、业务重组、资产剥离、资产注入、股份回购、股权激励、

破产重整、重大业务合作、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。

  经公司核实,除上述事项外,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

大事件。

  (四)媒体报道、市场传闻、热点概念情况

  经公司自查,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

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。

  三、相关风险提示

  公司股票于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5 日、5 月 8 日、5 月 9 日连续 3 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

跌幅偏离值累计达 12%以上,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

大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,理性决策,审慎投资。

  四、董事会声明

  本公司董事会确认,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

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、商谈、意向、协议等。

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

的、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;公司前期披露

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、补充之处。

 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

报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。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

体刊登的信息为准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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